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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英良:光绪版《郓城县志•星野》句读辨正——兼与张友云先生商榷

作者:郓城分校 程英良 发布日期:2018-11-22 点击数:

 句读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古典文献的阅读与理解。菏泽市历史与考古研究所等三家单位合作整理的《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于20151月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的出版发行对于研究区域地方史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书中存在的句读错误却十分容易误导读者。该书在句读方面存在当读而失读失标、不当读而误读误标、当属上读而误属下当属下而误属上、正读而误标等诸多问题,今依据李峰先生的句读观点,对该书存在的句读错误及其原因进行了条分缕析,并进而提出了修改意见。

关键词:郓城县志;点校;句读;辨正  

   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是由菏泽市历史与考古研究所、菏泽市历史文化与中华古代文明研究会、菏泽市郓城县史志办公室等三家单位整理标点的崇祯版《郓城县志》、康熙五十五年版《郓城县志》及光绪版《郓城县志》《郓城县乡土志》的合订本,于20151月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出版后,学人莫不欣慰,纷至祝贺。笔者早年看过光绪十九年版《郓城县志》,因是借读,仅是粗略阅读。近获该书,对书中光绪十九年版《郓城县志》(张友云先生标点),研读数月,收获颇丰。然展卷释读之际,疑窦丛生,遂借来原版书相与勘读,将点校本不妥或错讹之处,逐句标注。现仅对光绪十九年版《郓城县志·方域志·星野》篇的句读(dòu逗)加以辨正,尚祈前辈、同仁赐教。

《郓城县志·方域志·星野》标点本,在句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当读而失读失标,不当读而误读误标,当属上读而误属下,当属下而误属上,正读而误标等。因为有些句子中句读问题含有多项不同错误,为便于指陈,一般先说明错误类型,并在行文中指出其它错误之处。文中所引“标点本”条目,用黑体字加以区别。

下面就分类逐条辨析有关句子的句读问题。

一、当读而失读失标

(一) 于辰在亥卫之分野,……,于辰在戌鲁之分野,[1]

这段话引自《晋书·天文志》卷十一志第一,可与之对勘。“于辰在亥卫之分野”、“于辰在戌鲁之分野”,[2]两句结构完全相同,每句话说的都是两件事情:前一句“于辰在亥”是古代用十二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表示星宿在赤道附近一周天的区域位置,它与十二次、二十八宿有一定的对应关系;第二句“卫之分野”是用十二星次对应地上的九州地域。陬訾这个星次,十月,在卫(国)的上空。“亥”后失读,当标点为逗号(,)。另一句“于辰在戌鲁之分野”与上句同理,“戌”字后失读,应点逗号(,)。正确的标点为:于辰在亥,之分野,……,于辰在戌,之分野,

(二) 营室东壁,陬訾之次亥,初起危十三度,中室十二度,终奎一度,[3]

“营室东壁”说的是陬訾这个星次中的营室、东壁两宿,当读开而失读。下句“陬訾之次亥” 当属上读而误属下,在三(二)条中详细说明。

正确标点应为:营室、东壁,陬訾之次。亥初起危十三度,中室十二度,终奎一度。

(三) 其分野南届巨鹿,[4]

“其分野”后失读,应标点为顿号(:)。因为下述皆是讲星宿分野的区域范围,引领下面四个分句。正确标点应为:其分野:南届巨鹿

(四)汉之东郡及魏郡黎阳,河内之野。王朝歌皆卫,分卫为营室。东壁之分野,[5]

这句话中,东郡、魏郡、黎阳、河内、野王、朝歌是郡县地名。东郡、魏郡、河内郡是三个并列的郡名,黎阳归魏郡,野王、朝歌二县归河内郡。野王与朝歌,是两个县名,失读,中间应点上顿号(、)。“朝歌”与“皆卫分”,朝歌是县名,皆为分(都是卫国的分野)是判断句,句子的结语。朝歌后失读,应点逗号(,);皆为分后失读,应点逗号(,)。卫是春秋国名,营室、东壁是两个星宿名。营室东壁,误标,应加顿号(、);文中加句号,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意思了。

正确标点应为:汉之东郡魏郡黎阳河内野王朝歌,皆分,为营室、东壁之分野,

(五) 汉寿张在今东平州治西安民山东,[6]

这句话是说某地地理方位的,指明其在某地西某地东,在复句中作介词状语。“西”字后失读,应加顿号(、)。正确标点应为:汉寿张在今东平州治西、安民山东,

(六) 得临淮之下,相睢陵僮取虑皆鲁分也。[7]

临淮是指西汉临淮郡,下辖二十县,中有下相、睢陵、僮(县)、取虑。这句话,下相之间的逗号,属于当属下读而误属上且误标;睢陵、僮、取虑后都失读。

正确标点是:得临淮下相睢陵僮(县)取虑,皆分也。此句“僮”后“县”字,可补可不补。

(七)奎娄分氐二度,至尾二度,大火之次也。[8]

两处错误:一是“奎娄分”后失读。“奎娄分”前面,《明史·天文志》卷二十五志第一天文一讲了一串地域名,最后结语是“皆奎娄分”。[9]但原版书略去了不需要讲述的内容后,也把“皆”字略去了,标点者就误把“奎娄分”与下句相连了。二是“氐二度至尾二度”属于下述的第二种错误类型,即不当读而误读误标。正确标点为:奎娄分,氐二度至尾二度,大火之次也。

(八) 山东之济宁府房心分,[10]

这句话即使不查勘《明史·天文志》,也应该把地名与星野分开,即“府”字后失读,这是其一。其二句末应该用句号,标点者却因为“分”字下原版书有小字双行夹注,以为没有结束,就标点为逗号了。正确标点为:山东济宁府,房心分。

二、不当读而误读误标

河内之野。王朝歌皆卫,分卫为营室。东壁之分野,[11]

“野”和第一个“卫”字后,不当读而误读;“室”字后属于误标。营室、东壁,属于误标,一(四)条中已经辨析。正确标点应为:河内野王朝歌,皆分,为营室、东壁之分野,

(二) 东平、须昌、寿良皆在济,东属鲁,非宋地也。[12]

这句话是说:东平、须昌、寿良都在济水以东,属于鲁国,非宋国地域。这里的“济”字是指济水,可与《汉书·地理志》[13]勘读。错在不当读而误读误标,正确的标点应为:东平须昌寿良皆在济(水)东,属,非地也。“济”字后可以补上“水”字,一目了然。

(四) 山东东昌府之濮州官陶、冠、临清三县,[14]

此处与《明史·天文志》[15]对勘,“濮州”后属误标,误标后濮州、馆陶、冠、临清,就成了四县了,文义也不通。正确标点是:山东东昌府濮州馆陶临清三县,

(五) 皆室壁,分奎二度,至胃三度,降娄之次也。[16]

这句话有两处错误,一、“分”字当属下读而上读了,将在四(三)条论及。因为标点者不明了“皆室壁分”是说:都是室宿壁宿的分野,下面说的是“室壁”二宿的起始和终了之间的距度。而句中把“奎二度”与“至胃三度”读开了,属不当读而误读误标。

正确标点为:皆室壁分,奎二度至胃三度,降娄之次也。[17]

三、当属上读而误属下读

(一) 云:东平、须昌、寿良皆在济,东属鲁,非宋地也。当考《孔氏广森》日十八字,是后人读汉书者校勘之语[18]

“未云”,“未”字刊误,原书为“末”字。“云”字后,加冒号后紧接着应加双引号,一直引到“当考”二字。此句话出自《汉书·地理志》卷八下,应加引号(“”),属失标;“当考”二字当属上读,而误属下。“孔氏广森”四字,是人名,怎么能加书名号?“日”字,刊误,应为“曰”字。“汉书”二字,失读,应加书名号。

正确标点为:末云:“东平须昌寿良皆在济(水)东,属,非地也。当考。”孔氏广森曰:“十八字,是后人读《汉书》者校勘之语。”

(二) 营室东壁,陬訾之次亥,初起危十三度,中室十二度,终奎一度,[19]

这句话中的“陬訾之次亥”,“亥”字该上读而误属下读了。下读后,这句话就讲不通了。这句话是说“营室、东壁这两宿属于陬訾这个星次”。“亥”是十二辰中的一个区域。“亥”字前应标点为句号(。)。“亥”字上读后,后面的两个小分句省略了“亥”。“中”,亥中;“终”,亥末。可与《旧唐书·天文志》卷三十六志第十六天文下对勘。[20]

正确标点应为:营室、东壁,陬訾之次。亥初起危十三度,中室十二度,终奎一度。

(三) 其分野自王屋、太行而东,尽汉河内之地;北负彰郡东,及馆陶、聊城东,尽汉东郡之域。[21]

这段文字,同样节引自《旧唐书·天文志》卷三十六志第十六天文下,与《旧唐书》对勘可知,第二、第三个“东”字亦属上读。标点者要么不熟悉当地地理,要么没有与《旧唐书·天文志》对勘。另“其分野”失读,当标点为顿号(:)。

正确标点为:其分野:自王屋太行而东,尽汉河内之地;北负彰郡,东及馆陶聊城,东尽汉东郡之域。

四、当属下读而误属上读

(一) 洪武十七年(1384),《大明清类分野》书,[22]

《大明清类分野书》,其全称是《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刘基(字伯温)于洪武十七年进献给朱元璋的一部天文学书。标点本把“书”字标点在书名号外,割裂了原书名。属于下读而误属上。应标为:洪武十七年(1384),《大明清类分野书》,

(二) ……,而东尽于徐夷之地,得汉东,本鲁国。[23]

上引文,有三处错误。“……,而东尽于徐夷之地”这句话是连接上面的话,讲“其分野”的最后一句,该用句号了却用了逗号,可能是想与下句连在一起。其不知下句话中的“本”字,原版书上发生了刊误。属于误标。标点者估计没将原版书与《旧唐书·天文志》卷三十六志第十六天文下对勘,臆想为“汉东”是一个地方名。查阅《旧唐书·天文志》后,[24]马上就知道,“本”乃“平”字,原文是:“得汉东平、鲁国。”正确的标点为:……,而东尽于徐夷之地。得汉东平、鲁国。

(三)皆室壁,分奎二度,至胃三度,降娄之次也。[25]

“分”字,当属下读而误属上读了。在二(五)条中已辨析,错误类型属于本条。正确标点是:皆室壁分,奎二度至胃三度,降娄之次也。

五、正读而误标

今寿张集是,本曰“寿良”,又鲁地。奎 、娄之分野也。[26]

“寿良”后读开是正确的,但是标点却又错了。这句话到这里结束了,应点句号(。)。属于正读而误标。“又鲁地”后是下一句的主语,不能加句号,应加逗号(,),属于误标。“又”字后的内容引自《汉书·地理志》卷八下,[27]应加引号。正确标点为:今寿张集是,本曰“寿良”。又“鲁地,奎、娄之分野也。”

本篇除了句读问题,还出现了误改、刊误问题。在此一并举出。

1.误改。①“似郓尽在营室东壁之分。” 似,原版书是“佀”。“佀”是“似”的本字。《汉书》上的“似”字皆作“佀”。此处径自加以窜改。② 文中《汉书·地理志》(1处)、《唐书·地理志》(2处),“理”字,原版书为“里”字,“标点本”书中,径自改为“理”字,而未加说明。

2.刊误。①“云:”中“未”字刊误,应为“末”字。②“《孔氏广森”中“日”字刊误,应为“曰”字,且人名误加书名号。③ 得汉东,本鲁国。原版《郓城县志》(光绪十九年版)中,“本”字刊误,标点者因没有与《旧唐书·天文志》卷三十六志第十六天文下对勘,导致了标点者“本”字当下读而属上读。

《星野》全篇793字,正文789字,夹注44字,仅句读问题就有三十多处,读来不禁使人讶然。出错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一是对具体的地名不熟悉,二是没有弄清楚四象、十二次、十二辰、二十八宿间的关系,三是对文中河流名与地名混淆,四是标点符号运用不准确,五是对文中所引用史书,没加以对勘。

光绪十九年版《郓城县志》,虽是一本地方性文献,但由于句读的错误,给治史者造成了诸多不便。普通文献的句读,由于人名、地名、典章制度、典故、避讳等原因,本就不易句读。专业性文献的句读,如星野、星占、数学、河渠、货值、田赋等,就更易引发歧义甚至错误,这不能不引起文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1]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2]《晋书》卷11《天文上》,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308页。

[3]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4]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5]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2页。

[6]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2页。

[7]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2页。

[8]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9]《明史》卷25《天文一》,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368页。

[10]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11]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2页。

[12]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2页。

[13]《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1663页。

[14]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15]《明史》卷25《天文一》,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368页。

[16]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17]《明史》卷25《天文一》,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368页。

[18]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2页。

[19]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2页。

[20]《旧唐书》,卷36《天文下》,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312页。

[21]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22]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23]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24]《旧唐书》,卷36《天文下》,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312页。

[25]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4页。

[26]潘建荣编审:明清《郓城县志》(标点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332页。

[27]《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16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