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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训照我行”经典诵读比赛的通知

作者:郑锋 发布日期:2016-11-03 点击数:

关于举办“校训照我行”经典诵读比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计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汉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普通话推广月活动宗旨,引导学生“理解校训,践行校训”,展现校园风貌,决定举办“校训照我行”经典诵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菏泽学院语委

二、承办单位

文学与传播系

三、活动主题

通过“校训照我行”经典诵读诠释我校校训精神内涵,促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校训,践行校训,营造师生讲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决赛环节,各院系、郓城校区、单县校区各限报一名参赛选手。

五、活动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积极报名(11月1日--11月19日)

学校语委下发活动通知,各院系组织学生报名、初赛,评选1名选手参加决赛。请各院系务必于2016年11月19日(星期六)前将本院系参加决赛的选手姓名,诵读的篇目,以及配乐发至电子邮箱:973504772@qq.com。联系人杨洋:17806096507

第二阶段决赛(11月20日-11月25日)

筹备并举办“校训照我行--经典诵读比赛”决赛。决赛地点:图书馆报告厅;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下午2:30。

六、活动参赛要求:

1.所诵读的经典篇目内容必须符合校训精神,内容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

2.形式为个人诵读,可自备朗诵配乐

3.选手参赛时间控制在5—7分钟之内,不得超时

4.选手可自行选择脱稿或者不脱稿

5.初赛和决赛的比赛顺序由比赛当日抽签决定

七、奖项设定

根据进入决赛的名单,活动将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若干名,颁发校级证书。

八、评分标准

比赛采取100分制,其中:

1.作品内容(20分):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

2.节目形式(10分):形式灵活新颖,令人耳目一新。如有配乐,配乐应与所朗诵篇章意境吻合,节奏和谐;

3.语言技巧(50分):普通话标准,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嗓音条件较好,声音圆润悦耳,语言流畅,语速得当;

4.临场表现(20分):衣着得体,体态语适当,表演到位,台风大方,感情充沛,感染力强,现场效果好。

评委各自给出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菏泽学院语委

                  菏泽学院文学与传播系                                        2016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