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
为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过程监管,促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地开展,确保测试质量,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视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语办〔2011〕7号),各测试机构应在计划测试时间20个工作日前上报加盖公章的书面《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表》(以下简称《报表》)至我办。我办将根据各测试机构上报的《报表》,采取抽查的方式派视导员对测试现场实施视导,对于未按时上报《报表》的机构,我办将不予审核测试成绩和发放证书。
特此通知。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