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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郓城校区2016年招收“3+4”高师本科生

作者:郓城校区 发布日期:2016-05-17 点击数:

【新闻发布】

郓城校区2016年招收“3+4”高师本科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高字[2016]3号),菏泽学院单县校区和郓城校区2016年招收初中起点“3+4”试点师范类本科专业学生。两个校区的招生计划分别为小学教育50人,学前教育50人,共计200人。这也是我市首次招收初中起点“3+4”高师本科生。

今年招生范围为菏泽市各县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菏泽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3+4”试点师范类专业考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领导,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根据市教育局通知,我市“3+4”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30日,地点在各县区招办。“3+4”录取不了的考生,不影响其所报高中录取。

“3+4”试点师范类专业前3年为中职阶段,后4年为本科阶段。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须参加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及本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合格标准由本校确定;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由省统一设定为:文化基础知识成绩总分达到文化基础知识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

参加春季高考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转入本科层次学习,完成全部学业且成绩合格,毕业时取得菏泽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取得学士学位。未达合格标准不能升入本科层次者,可进入五年制专科段进行培养。

两校区招收的“3+4”试点师范类专业学生,前三年中职阶段在菏泽学院东校区(中华东路)就读,后四年本科阶段在菏泽学院校本部(大学路2269号)就读。中职阶段免收学费,本科阶段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交纳学费并享受每年2000元的政府补贴。住宿费、书费等按规定交纳。

欢迎全市初中考生踊跃报考菏泽学院“3+4”高师本科专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