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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分校区段志颖同学荣获国家奖学金

作者:王治国 发布日期:2016-12-08 点击数:

2016年11月,菏泽学院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我校区2015级段志颖同学在内等25位同学因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出色,喜获2015-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

段志颖,女,2013年进入我校区五年一贯制高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学习,2015年转入菏泽学院大专段。入学后,她牢记老师教诲,严于律己,勤奋求知,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热心服务周围同学,其出色的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追求卓越的学术精神、意志品质得到精彩展现,赢得了师生的广泛赞誉。段志颖同学的个人先进事迹已在菏泽学院秋实园展出。

国家奖学金是由教育部颁发给高校学生的奖学金,旨在激励本、专科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据悉,全国高校在校生大概有2500多万人,每年只能有5万人荣获国家奖学金,获奖比例约占0.2%,获奖学生每人奖励8000元,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

附: 段志颖同学个人先进事迹

为理想奋斗,坚持就是胜利

段志颖,女,汉族,1997年1月,共青团员,菏泽学院郓城分校区,专业学前教育,入学时间2015年9月。曾获得院系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称号。

回首往日,在大学的每一天都是充实快乐的,今后我会更加的努力,奋斗。

逆境中学会坚强

我来自于一普通的家庭,父亲数年之前出了意外事故,现在只能坐在轮椅上,生活无法自理,生活的重担落在了母亲一个人的肩上,我还有一个弟弟,我和弟弟的学杂费,生活费,父亲的医药费使家庭陷入贫困,尽管生活很艰难,母亲依然坚持供我和弟弟上学。正是母亲这样的付出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让我自己觉得我更应该努力的学习,不辜负父母对我的期望,他们是我前进的动力。美好的未来,是需要自己去创造的。

完善自己,服务于同学

在思想道德上,积极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追求求卓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完成学校的各项政治任务,尊重老师,帮助同学,勤奋劳动,遵守校纪校规。

在生活中,我节俭朴素,乐于助人,从来不与同学攀比,平日积极与同学沟通交流,和睦相处,热心帮助同学,在校获得过贫困生补助,把这些资金都用在了学习上,在假期里中,我会找一些兼职,赚取生活费,帮家里减轻经济负担。

在学习上,上课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下巩固练习,遇到不懂得问题,与同学和老师及时交流沟通,经过不懈的努力学习,我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每次考试中都名列前茅。并且我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也取得良好成绩曾在舞蹈比赛分别获得过“二等奖”和“一等奖”,美术比赛中有两次获得“三等奖”,口语技能大赛“优秀奖”,手工比赛中有三次获得“二等奖”,书法比赛中有获得“二等奖”和两次“一等奖”,被授予院系“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的称号。这些成绩的所得最大的功劳不在于我而在于老师,是老师给了我机会,让我成长,让我变得优秀,在此要感谢各位老师给我的帮助,真心的感谢。

对国家励志奖学金我希望能够的得学校和学院的批准,对于这份来之不易的奖学金我会合理利用,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回报学校和社会。

师长点评:

段志颖自入学以来,表现良好,成绩优秀,对待学习勤奋刻苦,各项课程认真努力,其能力水平得到了任教老师以及同学的广泛认可与好评,并且入学至今该生一如既往的保持这正确的心态和态度来面对自己的学业。其学习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表现突出。此外学习之余做兼职贴补家用,综上所述段志颖是一名全面的优秀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