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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修身:“语文”定名与语文教学

作者:郓城分校 曹修身 发布日期:2019-01-09 点击数:

二十世纪前,中国没有独立的语文课程,语文教学的内容是与史学和伦理学融合在一起的。

直到1905年,清政府借鉴西方学制,颁布诏令“废科举,兴学校”,语文始独立成科。初小设“中国文字”科,高小设“中国文学”科。

辛亥革命后,废止读经科,小学设“国文”科,但仍为文言文。

“五四”运动前后,倡导白话文和新文学,反对文言文和旧文学,推广国语运动,用白话文取代文言文。1920年,将“国文”科改为“国语”科,小学一、二年级的“国文”改为语体文(即白话文)。1922年起,小学各科教材一律改为语体文。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新组建的教科书编审委员会将小学的“国语”和中学的“国文”合称为“语文”。认为:“说出来的是语言,写出来的是文章,文章依据语言,‘语’和‘文’是分不开的。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话、说话、阅读、写作四项。因此,这套课本不再用‘国文’或‘国语’的旧名称,改称‘语文课本’。”

著名语文教育家叶圣陶在谈到“语文”定名之事时说:“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

语文定名之事虽然过去了70年,但教材编审专家和语文教育家叶圣陶的解释,对我们今天搞好语文教学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明确了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说出来的是语言,写出来的是文章,文章依据语言,‘语’和‘文’是分不开的。“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这两句告诉我们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是教语言、学语言、用语言。语文姓“语”,“文”只是“语”的书面表现形式。人们在日常是生活、工作、学习中所用到的无非就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我们的语文教学就是要训练、培养学生对口头和书面语言的理解领悟和表达能力,进而培养学生的语感和语文素养,而不是只教给学生一些支离破碎的“语文知识”,更不能把语文课上成思政课。

其次,阐明了语文教学的内容及其关系。“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话、说话、阅读、写作四项”指出了语文教学的内容,“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阐明了四者之间的关系。而现实的语文教学实践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轻听说、重读写的现象。尤其是中小学受考试指挥棒的影响,这种现象比较严重,几乎没有老师训练学生听话、说话的能力,而只重视训练读写的能力。而听话说话的能力,恰恰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交际能力,是生活、工作中须臾不能离开的能力。因此,教学中要同等对待听说读写的训练,不能厚此薄彼,因为四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只有根据年级课程目标要求,将听说读写训练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否则,将欲速而不达,正如叶圣陶所说的那样“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

我们在对上面两点透彻理解的过程中,自然也会领悟出恰当的教学方法。正确理解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是选择恰当教学方法的前提和基础;准确把握语文教学的内容及其关系,有助于确定教学重点,理出教学程序和思路。

在不断强化新课程理念,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的新时代,我们要注重汲取老一辈教育家的思想精华,并以此指导我们的教学实践。这样,才能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发展。